院属各入党积极分子,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组织部,各团支部,各辅导员老师: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我院计划在本学期接收一批预备党员。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一年及以上、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班且顺利结业的我院入党积极分子。
二、考察要求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主要从政治思想、专业学习与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群众基础以及日常表现五个方面综合进行。具体要求详见《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遴选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要点》(附件1)。
三、考察方式
召开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支部大会或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充分酝酿、讨论初定名单,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核。
四、材料要求
申请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以下简称“考察材料”):
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情况表》(以下简称《综合考察情况表》,详见附件2)。
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介绍汇总表》,详见附件3)。
3.上学期个人综合测评得分表。
4.教务系统导出的上学期期末成绩表。
5.2019-2020学年及上学期个人班级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表。
6.《综合考察情况表》中提及奖励或荣誉的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不能改变表格样式及大小。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24日前)
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到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报名,院级学生组织管理人员在学院团总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处报名。上述申请者按本通知第四点“材料要求”做好相关“考察材料”准备工作,及时将信息报送至相应报名负责人(班级团支书或团总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统计。
2.组织推荐(9月24日前)
组织推荐分为团组织推荐和党组织推荐两类。
(1)团组织推荐
各团支部根据个人申请的情况,按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召开支部“推优”大会。学院团总支根据院级学生组织管理人员的报名情况,及其在发展对象选拔大会中的汇报内容和表现,对申请者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形成意见后召开相应学工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核、讨论、考察。
(2)党组织推荐
党员经充分考虑认为某入党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可向学院相应学工党支部(被推荐人为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的向学工第一党支部推荐,被推荐人为其他专业学生的向学工第二党支部推荐)进行推荐。推荐时,需将经推荐党员亲笔签名的“关于推荐××同志参加发展对象评选的函”(以下简称“推荐函”)交至学院相应党支部负责人处。
3.材料递交(9月25日)
9月25日22时前,各报名负责人将团组织确定推荐人选的《情况介绍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以“班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汇总表”命名(如18级788教技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汇总表)发送至相应负责人邮箱,其余“考察材料”纸质稿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相应负责人处(上交地点届时通知)。
第一党支部:档案部负责人邮箱(1824868776@qq.com)
第二党支部:档案部负责人邮箱(1298736851@qq.com)
准备了汇报PPT的申请者将汇报PPT以“班级+姓名”命名发至会务部负责人邮箱: 3600159180@qq.com。(9月26日22点之前交)
被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将“推荐函”和“考察材料”直接交至学院相应党支部材料收集负责人处。
4.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9月28日)
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主持,申请者根据自身情况准备汇报PPT参加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汇报内容主要为个人情况、入党决心、近期表现等,与会党员和学院分党校党务办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召开前,相应支部委员会应对申请者的“考察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格者的申请者不得提交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讨论。
5.支部委员会讨论(9月29—30日)
相应党支部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个人情况、考察材料及发展对象考察大会(会议)的讨论意见,拟定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并填写《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详见附件4)。
6.名单公示(10月9—15日)
各支部将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在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第一师范信工E家人”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名单上报(10月16日—10月17日)
经公示且无异议的名单按程序上报学院党总支复审后,报学校党委备案。
8.确定入党介绍人、政审(10月18—27日)
接到学校党委的批复后,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名单进行确认,在学院党总支的协调下确定各党员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召集新确定的发展对象集中学习撰写个人自传、完善其本人《党员综合资料》的要求;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考察、教育、政治审查,听取党内外人员意见,对每一名发展对象撰写政审综合报告。
9.参加集中培训(11月上旬)
发展对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
10.考察预审(11月上旬)
党支部委员会考察每一位发展对象,在征求党小组、党员、群众以及老师(特别是辅导员老师)意见后,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是否可能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名单。经公示后,先后向学院党总支、学校学生工作部、团委、学校党委提交预审报告。
11.填写《入党志愿书》(11月中旬)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指导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11月中旬或11月下旬)。
13.学院党总支指派组织员谈话,学院党总支审查,并报学校党委审批(11月中旬或11月下旬)。
14.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宣誓(时间待定)。
15.新接收的预备党员档案整理(时间待定)。
六、注意事项
1.各辅导员老师、党支部、团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推选审查工作。
2.各团组织在推荐过程中要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唯票取人。
3.《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全文详见学院官网“学生工作”菜单“通知公告”一栏,网址:itd.hnfnu.edu.cn/info/1061/2730.htm。
4.在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精准扶贫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5.联系人
学工第一党支部:关老师 电话号码:0731-82841004
学工第二党支部:李老师 电话号码:0731-82841004
附件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遴选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要点
附件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情况表
附件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介绍汇总表
附件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第一党支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第二党支部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