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大力挖掘敢于筑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优秀毕业生,表彰大学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建功军营的优秀事迹,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青春正当时 三湘追梦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20]113号)和学校招生就业处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推选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基层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2020年毕业),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和企业部门就业或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费师范毕业生”等。
2.大学生创业人物。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10年内(2010-2020年毕业),个人创业或带领团队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和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大学生。创业过程学校给予指导或享受国家政策者,可视情重点推荐。
3.军营大学生战士。主要是指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现役或退役3-5年内,在部队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或通过军营锻炼成长,退役后就业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代表。
二、评选办法
1.动员发动(6月2日前):各班级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通过微信群、QQ群等平台广泛宣传评选信息,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评选出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人物事迹。
2.班级推荐(6月5日前):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组织评定、公开公示等方式,各班级择优向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
3.学院遴选(6月7日前):学院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最多3人参与学校评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 文档),每篇事迹文稿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事迹视频暂不需要提供。
2.各班推荐1-2名评定人选,并于6月5日(星期五)15时前将人物事迹按照文稿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328114712@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事迹(基层+创业+征兵)”字样。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31-82841004
附件:“青春正当时 三湘追梦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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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