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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7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2021届毕业生,相关辅导员老师,学院团总支创新创业部: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招生就业处《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1届毕业生中的孤儿、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标准要求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且每人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补贴。

三、申领发放程序

1.微信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本人于85日—95日间通过关注“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服务大厅—求职创业补贴”页面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后,登陆“个人服务大厅—求职创业补贴”页面填报并提交申请。

提交的申请信息将上传至长沙市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对应的学校初审端,无法使用微信提交申请的由学院受理纸质《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1)及其他申请材料后从系统录入端录入。

2.申请材料提供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向学院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由学校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1)《申请表》,通过微信端提交申请信息的毕业生需出具按提示打印的申请表(表上自动标注“来源:微信”),以确保纸质信息与系统反映信息一致。

2)以下某一类证明材料:

①孤儿类:提供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②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持有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明文本格式可参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详见附件2)。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③残疾人类: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可由学校资助部门集中出具)。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需提供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助学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网站贷款信息页面需学校审核部门核实并盖章)。

⑤特困人员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贫困残疾人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文本格式可参考《贫困家庭证明》(详见附件3)。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省外毕业生提供的扶贫手册上无盖章的需补盖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扶贫部门公章),申请人非扶贫手册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册上没有注明与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无扶贫手册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证明文本格式可参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详见附件4)。此证明中建档立卡户户主非申请人父母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3)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本人姓名开立的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规范清晰地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5)学籍证明(可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出具)。

除第(5)项可由学校集中出具外,上述材料一份一并装订。

四、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该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请相关班级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2.为方便学生申报,“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将于85日开始接受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请各学生准备好申请材料,于85日—91日通过“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并于94日(星期五)17时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学院学工办(玉衡北307)。

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改变资金使用方向。我院会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事项

1.通过微信申报的注意事项及操作方法详见《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注意事项、操作指南》(附件5)、《求职创业补贴微信申报图解》(附件6)。

2.学院联系人:李荣敬老师,电话:073182841004


附件1 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doc

附件3 贫困家庭证明.doc

附件4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doc

附件5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注意事项、操作指南.doc

附件6 求职创业补贴微信申报图解.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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