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学工第一党支部、学工第二党支部,全体学生党员:
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根据省委教育工委下发《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对象范围
1. 推荐名额:我院向学校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
2. 对象范围: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要求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综合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15%以内。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1.自主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同学需提交以下四项材料的纸质稿、电子稿:填写好的《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详见附件1),本人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及《审批表》、事迹材料中提及事迹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材料电子稿的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22日(周日)21时,纸质稿上交时间待开学后另行通知,电子稿在截至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至学院学工办关老师邮箱:2636638579@qq.com。
2.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学院学工办组织相应党支部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并报学院党总支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
3.考察。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学院提出的推荐候选人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党委提出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名单。
4.推荐。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对象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5.审定。省委教育工委对各高校上报的推荐对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初定优秀大学生党员名单,报工委会审定。
6.表彰奖励。经评定的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学院各学工党支部根据申请人选及上述条件,择优确定后提交材料至学院党总支讨论。
3.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不合格的个人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4.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 佐证材料目录.doc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