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学院团总支创新创业部:
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及创新创业学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2018年以前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项目申报
适应新时代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要求,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引导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1.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 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 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申报范围
我院全日制本科1-2年级学生均可申报。项目应由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的团队(不超过5人)进行申报,每位学生在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为确保指导质量,每个指导教师限指导1项,指导本计划项目未结项的不得指导新项目。有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分类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附件3),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项目申请,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的将不能参加评审。
3.申报数量
本年度学校计划立项校级项目80项,我院将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4.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于6月26 日(星期五)17时前登录教务系统(jwgl.hnfnu.edu.cn)完成创业项目申报信息。凡属于国家涉密范围的,均按照相关保密法规执行。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2018年以前项目结题
1.2018年以前立项的各项目,可沿用过去的结题报告书;2019年项目使用新的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详见附件4)。在完成课题预期成果基础上按要求准备好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学院申请结题。
2.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确定各申请项目是否完成课题研究工作。所有项目必须通过答辩、评审、经专家组签署意见后方可结题。
3.学院评审通过后,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到学院团总支创新创业部,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结题专家评审表》,附件5)、立项时的《项目申报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启动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启动建设任务书》,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报告》,附件7)、相应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等按指定顺序整理,经审核通过后按统一要求装订。
其中《结题专家评审表》须由2位副高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教师签署意见,且按照要求格式填写;总结报告应反映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内容、取得的研究成果、项目组成员在综合分析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等;成果材料是指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调查报告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
4.结题工作流程:①结题申请→②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评审→③专家填写《结题专家评审表》,学院签署意见→④相关材料报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审核→⑤打印结题证书→⑥结题材料装订。
5.结题材料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结题证书复印件、《结题专家评审表》、《项目申报表》、《启动建设任务书》、《中期报告》、总结报告成果材料。
6.结题标准:
创新训练项目:校级项目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专利1项;省级项目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2篇或申请专利1项;国家级项目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创业训练项目:发表与创新训练项目相同要求论文或发明专利,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
创业实践项目:结项验收需完成公司正式注册,提交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运营报告等。
结题后,项目负责人须将结题材料电子稿及1份装订好的结题材料交学院团总支创新创业部。
三、2019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
1.学院将对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按启动任务表的要求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了解各项目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各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帮助和支持;查收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各项目组要积极开展研究工作,认真总结前段时间的研究成果,按要求在线填写《中期报告表》。国家级、省级项目在省级平台提交季度报告和中期检查,并自存签字盖章纸制稿。
3.对因故需要项目变更的,须办理变更手续,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8),一式2份,一份交创新创业学院存档,一份由项目负责人保存。
四、工作要求
1.我院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
2.各辅导员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学生积极申报,指导学生选题,认真做好初评筛选工作。
3.我院将加强立项项目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特别是对于2018年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要加大管理和督察力度,确保各项目能按要求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尽早结题。
4.结题及中期检查工作请在6月23日(星期二)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交学院团总支创新创业部。
5.所有上交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文档(学院代交)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文档需有指导教师、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请发送到创新创业部张曼妮邮箱:2116613397@qq.com。
6.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申报的操作方法详见《大创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9)。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书
附件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专家评审表
附件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启动建设任务书
附件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告
附件8: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附件9:大创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