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19]1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王杰文
主 席:成夏炎 田祖伟
副主席:关红儒
成 员:唐瑞鸿 叶 晶 杨佳辉 肖翊君
二、评定范围
我院2016-2018级全日制在籍在册学生。
三、评定名额
我院推选2名候选人参加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定。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办法》(湘一师校字[2017]71号)(以下简称《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执行,具体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定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和《评定办法》执行。
2.各班级根据《评定办法》相关规定最多推荐1人参加学院评定。
3.每名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其中“申请理由”需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阐述,200字以上。“推荐理由”同时从以上方面进行评价,100字以上。对于“申请理由”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本表一式三份,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其中“申请理由”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申请理由”一致。
(3)个人申请详细陈述材料,模板详见《×××奖学金个人典型事迹材料》(附件3)。必须充分且如实地阐明申请理由,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4)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入学以来成绩单。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5)个人所在班级本科阶段以来各年度综合测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
(6)在审批表及陈述材料中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7)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根据自行手工编写页码的佐证材料顺序填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目录格不够可自行加页。
六、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各班级推荐人选及《评定办法》,择优确定2名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至学校参与评审。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帐号等)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6.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各班级须按本通知的时间完成材料的申报工作。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办法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4:×××奖学金个人典型事迹材料
附件5: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