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首页>> 学生管理>> 学生动态>> 正文>>

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7 点击数: 来源: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院学生会资助部: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1]1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王杰文

主 席:成夏炎 田祖伟 何向阳

副主席:关红儒

成 员: 叶晶 李荣敬 周克江 娄军  王羚 周泰成 马唯一

二、评定范围

我院2018-2020级全日制在籍在册学生。

三、评定名额

我院推选2名候选人参加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定。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办法(修订)》(湘一师校字[2019]91号)(以下简称《评定办法》,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活指南(2020)》287-291页)执行,具体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定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和《评定办法》执行。

2.各班级根据《评定办法》相关规定最多推荐1人参加学院评定。

3.每名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其中“申请理由”需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阐述,200字以上。“推荐意见”同时从以上方面进行评价,100字以上。对于“申请理由”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本表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2)2021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3)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入学以来成绩单。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4)个人所在班级本科阶段以来各年度综合测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

(5)在审批表及陈述材料中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6)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详见附件3)。根据自行手工编写页码的佐证材料顺序填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目录格不够可自行加页。

六、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各班级推荐人选及《评定办法》,择优确定2名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至学校参与评审。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6.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各班级须在9月23日下午2点前将申请材料打包压缩命名“国奖+班级简称+姓名”,如“国奖18计科1班张三”,发送到邮箱136269524@qq.com。

7.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841004


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2021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院部评选用).xlsx

附件3 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doc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