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学院学生会资助部: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评定2021年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1]22号)的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助学奖励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王杰文
主 席:成夏炎 田祖伟 何向阳
副主席:关红儒
成 员:叶 晶 李荣敬 娄军 王羚 周泰成 邹佳彤
二、评定范围
我院2020年购买了大学生平安保险、品德优良、学习勤奋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原则上在校期间不重复评奖)。
三、资助标准
3000元/人
四、评定名额
我院推选1名候选人到学校参加评选。
五、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良好。
(四)积极参加学校各级单位组织的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精神面貌。
(六)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标准,且生活俭朴。
(七)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奖励: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单亲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家庭或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经济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3.家庭遭遇突发性重大变故、重大疾病等。
4.符合标准而又未获得过国家或私人任何资助的。
5.品性好、无挂科现象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改善的勤奋向上、刻苦好学的贫困学生。
六、评选要求
(一)每个班级根据以上评选条件最多推荐1人参加学院评定;
(二)每名班级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2021年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申请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1-2);
2.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2020-2021学年成绩单。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3.个人所在班级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
4.在审批表及陈述材料中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5.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6.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详见附件3)。根据自行手工编写页码的佐证材料顺序填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目录格不够可反面加行。
七、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接受班级同学的监督;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推荐1名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1年奖学金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上报学校;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如奖项信息须包含年度、完整名称、等级、授奖单位,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顶格处分;
6.请将经辅导员老师确认后的各类上报材料纸质稿须双面打印,于10月22日20时前交至学院资助部,电子稿发至979346378@qq.com。附件1、2电子稿文件名编辑为“班级简称-姓名-表格名称日期”,如:18计科1班-张三-财信汇总表1014。个人电子稿统一用文件夹打包,文件夹名称为“班级简称-姓名-专项奖助学金简称称日期”,如“18计科1班-张三-财信1014”。资助部将个人电子稿汇总打包,名称为“信工院2021+奖助简称日期”,如:信工院2021财信1014。资助部收齐后将材料于10月24日17时前送至院学工办叶晶老师处;
7.联系人:关老师 叶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841004
附件1 湖南财信育才助学奖励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信息与科学学院年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院部评选用).xlsx
附件3 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doc
附件4 2021年奖学金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