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团支部: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激励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院团总支研究,并报院领导批准,决定于2016年4月起在全院开展评选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的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办法
1.各项评选工作在院部党政领导的指导下,由院部团总支组织实施。
2.校级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活力团干部(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采取团支部评议提名,审核,学院团总支公示之后再上交申报材料(包括公示材料)至校团委审核。评选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其典型性和先进性,申报材料要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文字表达明确简洁。
3.院级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活力团干部(团员)、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采取先由各团班团支部自主申报,再由院部团总支对照评选条件,以及参照2015-2016年度院部各班级月评等总体表现组织评审。
4.院部团总支拟于“五四”青年节期间召开全院表彰大会,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评选推优条件:(见班级具体通知附件)
三、领导小组
组 长:王杰文
副组长:罗祥云
成 员:李豪杰、关红儒
四、评选要求:
1.各班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评优工作,在听取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及广大团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名单。
2.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条件,实事求是,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院和院部建设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校级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活力团干部(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要在团支部民主评议与辅导员考核的基础上评选产生,经过院部公示以后,再上交申报材料(包括公示材料)至院团总支办公室。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4.校级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申报须填写申报表一份(见附件二),要求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院级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申报须填写申报表一份,要求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无需报送其他图片、画册等辅助材料。
5.活力团干部(团员)、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助理(已于2015年3月初完成申报工作)、优秀礼仪队员及优秀校外辅导员的申报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二)以及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表各一份(辅导员签字),上交纸质稿与电子稿。
6.材料上交时间:申报校级的评选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须于2016年4月14日之前统一报送院团总支办公室;申报院级的评选材料须于2016年4月23日之前由各班团支书统一报送院团总支办公室。材料不全、材料不合格或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尹优,联系电话:15773126785 贺绍覃,联系电话:15116268860 欧静,联系电话:18774970976)
五、评选名额分配:
1.评选校、院级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活力
团支部
(校级)
| 先进
团支部
(校级)
| 活力
团支部
(院级)
| 先进
团支部
(院级)
|
1
| 2
| 1
| 3
|
2.院级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各班团支部可以参与申报,由院团总支根据申报材料,以及参照2015-2016年度各班月评等数据进行评选,其中校级活力团支部名额1个,先进团支部名额2个;院级活力团支部名额1个,先进团支部名额3个。
3.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分会、院学生党总支由院团总支统一进行考核、评选出校级优秀团干部9人,优秀团员18人;院级优秀团干部28人,优秀团员38人。
4.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15人、优秀礼仪队员3人、优秀校外辅导员5人、优秀学生干部助理30人,校级寒假优秀社会实践者6人的评选工作(此项评选2016年3月份已完成),由院团总支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核、推荐。
5.评选校、院级优秀个人班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六、第二届“班级好青年”评选
(一)评选对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方法(具体评选总方案见附件三)
(三)工作要求
信工院第二届班级“好”青年由个人报名和集体推荐两种方式产生。参选人于4月20日前将项目评选申报表,项目实际材料,参选人承诺书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送院团总支办公室。(联系人:尹优,联系电话:15773126785,邮箱:1963273471@qq.com)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