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工部(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2] 33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规定,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2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补报2009-2021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2011-2021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2013-2021年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2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1年、2022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2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申报及审核时间
请符合以上五类申请条件的同学参照《申请应征入伍学生需要的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准备材料,并填写《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生名单汇总(包括从地方走兵)》(详见附件1),材料提交须在9月23日前交至百熙楼127-5付小霞老师。各学院9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处),报送材料要整齐规范,并按照《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生名单汇总(包括从地方走兵)》(详见附件1)中编号排放。
三、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是中央专项资金下达的依据,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辅导员高度重视,通知到相关学生本人。
2.因政策有了新变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各辅导员务必对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查重对比。
3.学校按照“先免后补”的原则落实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
4.相关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并确保数据信息详实、准确、完整。
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