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要求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 湘纪发〔2013〕20号)
各市州纪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驻机构,省直纪工委,省委教育纪工委,省非公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最近,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纪发〔2013〕8号)。现就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通知要求,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浪费财力和物力,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必然要求,是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全省各级各部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用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充分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认清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把中央纪委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定制、赠送各类节日纪念品。凡已经安排购买、定制、印制的,要立即停止、坚决纠正,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严格规范、注重节俭,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和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一律不准公款报销,一律不准转嫁摊派。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维护中央和省里政策规定的严肃性,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纪律的情况负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贯彻执行中央纪委要求和本通知要求不作为、不积极、不严格的,要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责任追究,退赔相关费用,通报典型案例。要从具体事情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进,锲而不舍地加强作风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