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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3 点击数: 来源:

院属行政班级、辅导员

为进一步巩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成果,提高各班级心育委员、寝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研究与场地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2020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的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问:王杰文

主席:成夏炎  田祖伟

副主席:关红儒

成员:唐瑞鸿  叶 晶  李荣敬  聂泽鹏  刘林冰  王紫凝

二、评定范围

1. 和谐心灵优秀班级:学院2018级、2019级各行政班级;

2. 和谐心灵优秀团队:学院2018级、2019级各寝室;

3. 优秀心育委员:学院2018级、2019级各行政班级心育委员。

三、评选条件

(一)和谐心灵优秀班级

1. 评选对象为学院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无因心理问题出现重大事故的所有2018级、2019级班级;

2. 班级与其它班级之间、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关系融洽;

3. 班风、学风优良,行为规范,管理民主,活动丰富,班级与个人均和谐发展。

(二)和谐心灵优秀团队

1. 评选对象为学院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无因心理问题出现严重寝室矛盾、重大事故的所有2018级、2019级的寝室团队;

2. 寝室与其它寝室之间、师生之间、寝室成员之间关系融洽;

3. 寝室团队文化优良,行为规范,互帮互助,上进好学,活动丰富,有自己的寝室团队文化,寝室与个人均和谐发展。

(三)优秀心育委员

1. 评选对象为学院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无因心理问题出现重大事故的所有2018级、2019级班级心育委员;

2. 对班级和谐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爱岗敬业,工作热情高;

3. 有一定心理学专业知识,能指导班上同学解决心理困惑,熟悉学校及学院心理辅导联系方式及地点;

4. 当班级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时,能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协助学校、学院或班级老师正确处理,确保同学安全;

5. 积极参与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工作;

6. 评选对象成绩优良,无个人违纪处分记录。

四、评选要求

1. 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 报送:申报奖项需报送相关《申报表》或《推荐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一报送,不接受个别报送。(注:材料请尽量以条目化格式呈现,支撑材料务必目录、页码清晰,重点突出,2000字以内。

3.文件下达之日起至11月16日(周日)22时止为申报材料准备与上交时间;上交材料以班为单位,电子文稿的文件名格式:班级简称姓名项目,例如“19电信1班张三优秀心育委员”,再将各申报项目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并以班级命名,如“19电信1班”,特别注意:不能改变表格大小及文件格式,和谐心灵优秀班级申报要求图文并茂;

4.公示:11月17—11月19

5.上报学校:11月20

五、材料上交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稿及电子稿)请上交至心育部,联系人:聂泽鹏。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11月13日

 

附件:

 和谐心灵优秀班级申报表.doc

 和谐心灵优秀寝室团队申报表.doc

 优秀心育委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