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辅导员:
为进一步巩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成果,提高各班级、心育委员、寝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研究与场地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2020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的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问:王杰文
主席:成夏炎 田祖伟
副主席:关红儒
成员:唐瑞鸿 叶 晶 李荣敬 聂泽鹏 刘林冰 王紫凝
二、评定范围
1. 和谐心灵优秀班级:学院2018级、2019级各行政班级;
2. 和谐心灵优秀团队:学院2018级、2019级各寝室;
3. 优秀心育委员:学院2018级、2019级各行政班级心育委员。
三、评选条件
(一)和谐心灵优秀班级
1. 评选对象为学院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无因心理问题出现重大事故的所有2018级、2019级班级;
2. 班级与其它班级之间、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关系融洽;
3. 班风、学风优良,行为规范,管理民主,活动丰富,班级与个人均和谐发展。
(二)和谐心灵优秀团队
1. 评选对象为学院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无因心理问题出现严重寝室矛盾、重大事故的所有2018级、2019级的寝室团队;
2. 寝室与其它寝室之间、师生之间、寝室成员之间关系融洽;
3. 寝室团队文化优良,行为规范,互帮互助,上进好学,活动丰富,有自己的寝室团队文化,寝室与个人均和谐发展。
(三)优秀心育委员
1. 评选对象为学院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无因心理问题出现重大事故的所有2018级、2019级班级心育委员;
2. 对班级和谐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爱岗敬业,工作热情高;
3. 有一定心理学专业知识,能指导班上同学解决心理困惑,熟悉学校及学院心理辅导联系方式及地点;
4. 当班级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时,能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协助学校、学院或班级老师正确处理,确保同学安全;
5. 积极参与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工作;
6. 评选对象成绩优良,无个人违纪处分记录。
四、评选要求
1. 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 报送:申报奖项需报送相关《申报表》或《推荐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一报送,不接受个别报送。(注:材料请尽量以条目化格式呈现,支撑材料务必目录、页码清晰,重点突出,2000字以内。)
3.文件下达之日起至11月16日(周日)22时止为申报材料准备与上交时间;上交材料以班为单位,电子文稿的文件名格式:班级简称姓名项目,例如“19电信1班张三优秀心育委员”,再将各申报项目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并以班级命名,如“19电信1班”,特别注意:不能改变表格大小及文件格式,和谐心灵优秀班级申报要求图文并茂;
4.公示:11月17日—11月19日
5.上报学校:11月20日
五、材料上交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稿及电子稿)请上交至心育部,联系人:聂泽鹏。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和谐心灵优秀班级申报表.doc
和谐心灵优秀寝室团队申报表.doc
优秀心育委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