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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兼职辅导员考核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0 点击数: 来源:

为逐步建立和完善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激励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一)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重点工作和整体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常规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四)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对辅导员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

1、思想觉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道德修养:思想进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情操高尚。

3、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勤奋务实,乐于奉献,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学生为本,想学生之所想, 急学生之所急,尊重学生,关心学生。

4、为人师表:工作中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学生心目中能树立起良好的师长形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二)能

1、理论水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内在规律。

2、组织能力:主要考核工作中组织、管理方面的方法、水平和效果以及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3、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工作研究和科研能力:主要考核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工作研究和科研活动,年内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获奖情况,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学校的科研项目,课题完成情况和位次。

5、创新能力:主要考核创新意识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考核能否探索学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能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有影响的活动。

(三)勤

1、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总结情况。

2、经常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等。

3、坚持深入班级、宿舍,组织参加班级活动,加强工作调研,利用切实可行的方法与广大同学谈心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正确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4、按时参加校、院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

5、按要求及时完成学校和学院部署的各项任务,无延误现象。

(四)绩

1、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的效果。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状况,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情况,培养学生骨干的数量和质量及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毕业教育的成果等。

2、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效果。主要包括学生的综合测评、各项评优;建立贫困生档案、对特殊学生(问题学生)的帮助,奖、贷、勤、补、免等政策的实施情况;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和学生在宿舍、教室、校园等公共场合遵守秩序情况,对违规违纪学生的处理情况;所带班级学风建设情况;所带毕业班学生考研和就业情况。

3、培养典型的情况。所负责的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数量。

4、特色工作开展情况:能否本着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不断创新学生工作的理念、机制和方法,在创新中寻求学生工作的新突破与新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考核方法

学生辅导员考核工作于每学期期末进行, 采取学生评议和院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学生评议:院部从辅导员所负责班级的学生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0%的学生,对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进行评议(被考核辅导员回避),填写《信息科学与工程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并由院部统计出每个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60%。

(二)院部考评:由院部领导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等进行评议。此项考评共占%40。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考核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成绩在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考核成绩在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为中;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为及格;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及格。考核年度内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者,不能确定为优。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及格等次。(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2)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者;(3)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4)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

五、记实量化考核内容

1、晚点名表 每周一次

2、学生谈话登记表 每学期至少10份

3、需关注学生登记表 每学期至少10份

4、电话联系家长登记表 每学期至少10份

5、查课记录表 每周查课不少于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