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南省2014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14〕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
组 长:肖湘愚
副组长:刘 宇 杨兰英
成 员:张建国 罗 昂 陈月林 何 文 陈志武
周大庆 任晓晴 彭晓辉 欧立新 余 宪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强化食品安全许可与日常监督,进一步增强校内餐饮服务单位、食杂店和生活超市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等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学习工作秩序。
三、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整治。
2.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
四、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学校食堂、餐饮店、食品小卖部、生活超市、校园周边(校门口)食品小摊。
五、整治对象与内容
(一)学校食堂及校内餐饮门店
1.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2.认真核实学校食堂、餐饮店、食品小卖部的食品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性及经营范围。
3.查进货渠道。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和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培训是否到位。
6.查添加剂使用。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7.食品加工制作的过程是否规范。
8.校内是否存在无证非法加工经营餐饮(盒饭)、食品的现象。
(二)校园内食杂店与生活超市
1.查主体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识,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两校区门口附近是否存在无证(无食品安全许可证、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无营业执照)非法经营食品摊贩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禁止无人监管的周边流动摊贩加工制作的盒饭进入校区内销售。
六、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宣传。4月2日到16日,组织校内各食堂、餐饮食门店、小卖部负责人开会动员,传达湘食安办发〔2014〕5号文件精神。在全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健康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阶段:校内餐饮单位、食品店进行自查。4月10号至4月18日,对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食堂自查表》,查找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4月19日到4月25日,对照存在的问题督促经营者和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第四阶段:迎检。5月1日到9月30日,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抽检工作。
七、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牵头,由后勤服务公司、后勤处、资产处、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宣传部、团委及各系部配合。
(一)后勤服务公司
1.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负责指导、督促两校区内食堂、餐饮门店、超市搞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3.加强饮食服务意见反馈收集工作,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好违规违法的事件。
4.配合学生工作部、团委、宣传部做好食品卫生安全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聘请有关专家对广大学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讲座。
5.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整治执法有关接待、协调、迎检材料的准备等工作。
6.每学期刊登一期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专刊。
(二)后勤处
1.负责督促嘉泰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搞好食堂、嘉泰广场餐饮门店、超市的合法经营活动,严禁在其所属范围内发生无证经营及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法经营活动。
2.督促有关施工单位抓紧搞好城南书院校区学生食堂的视频监控设施。
(三)保卫处
1.督促天创物业认真搞好两校区的门卫工作,严禁外来无证经营摊贩进入校园内售卖食品(盒饭)。
2.加强校内巡查工作,发现非法经营者,及时制止,并驱逐出校。
3.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取缔两校区门外周边无证违法经营的小摊贩。
(四)学生工作部
1.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健康饮食,不到无证经营、无监督机制的路边摊用餐和购买盒饭,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确保饮食安全与健康。
2.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活动的指导与管理,教育学生不得从事违法或违反学校规定的经营活动,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五)宣传部
1.利用校报、校园网、广播等媒体,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在两校区悬挂宣传标语。内容:(1)关心食品安全,享受健康生活;(2)抓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3)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证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六)团委
聘任一批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的学生担任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志愿者,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行志愿服务。
(七)资产处
督促校内超市经营者严格按合同进行合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违规犯法经营活动。
(八)嘉泰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做好东方红校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积极配合并落实好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所管区域内周边环境及公寓的排查工作,发现违规违法经营者应立即制止并通报学校保卫处。
(九)长沙市天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搞好门卫工作,严禁小摊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附近从事非法经营的餐饮服务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将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动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对一些屡教不改的餐饮门店经营者进行处罚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应作清退处理或移交上级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三)以迎检促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完善相关制度,查找问题,及时督促食堂及餐饮门店进行整改,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始终,持久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逐步形成家长、师生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校内食堂及餐饮门店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学校饮食服务安全保障能力。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4年4月15日
抄送:湖南嘉泰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天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印发